進出口退稅申報常見疑點:首次申報跨大類商品(XXXXX)退稅,且未申報視同自產。
答:
此疑點分三種情況:
一、此跨大類商品為自產貨物,但屬于跨大類商品:此批貨物需要核查,故請每月10號前申報并告知審核管理員存在此疑點,同時聯系評估管理員開展評估核查。
二、此跨大類商品為外購貨物,但屬于視同自產貨物(具體是否符合視同自產貨物條件,請查詢財稅〔2012〕39號附件4: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):
符合此情況的出口貨物申報免抵退稅時,應按《生產企業出口視同自產貨物業務類型對照表》(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65 號附件 3),在《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、抵、退稅申報明細表》的“業務類型”欄內填寫對應標識,主管稅務機關如發現企業填報錯誤的,應及時要求企業改正。填寫對應的業務類型標識后,自檢環節不再提示以上疑點,但管理員審核時系統會出現“首次申報視同自產產品,需實地核查”疑點提示。屬于此種情況的,請在每月10號前申報并告知審核管理員,同時聯系評估管理員開展實地核查。
三、此跨大類商品為外購貨物,且不屬于視同自產貨物:請直接撤銷疑點涉及的關單明細貨物,不可申報退稅,已開0%稅率發票的需紅沖,重開13%稅率增值稅普通發票視同征稅處理(銷項稅額=(出口貨物離岸價-出口貨物耗用的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金額)÷(1+適用稅率)×適用稅率)或重開“免稅”增值稅普通發票并轉出對應的進項稅額(填報到附列資料二第14欄,若無法準確核算,參考此計算方法:進項稅額轉出額=(免稅銷售額/內外銷所有銷售額)*全部進項稅額)。
涉及情況1、2的企業也可自愿放棄退稅,按照情況3的方式進行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