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出口退稅申報常見疑點:首次申報擴展商品代碼(8543709990),請核實適用退稅率是否準確。
答:
出口商品編碼8543709990對應的出口商品名稱名稱為“其他未列名的具有獨立功能的電氣設備及裝置”(見下圖)。該編碼實際為兜底編碼,即無其他商品編碼可供選擇時才可向海關申請使用該編碼。近期多家公司關單涉及以上商品編碼,但實際申報出口的貨物名稱各不相同,可能存在關務未選用正確編碼申報出口的問題。請和關務自查涉及商品編碼8543709990的關單明細是否錯選商品編碼進行申報出口,是否存在應按其他正確的商品編碼申報出口的情況,并按以下三種情況處理:
1、若是,請關務向海關申請改單后,涉及關單再申報免抵退稅。
2、若屬于確實不存在正確的出口商品編碼可用于海關申報出口,申報免抵退稅自檢提示以上疑點時,請提交疑點自查情況說明并附上出口報關單明細、出口發票明細、海關《商品預歸類意見書備案數據表》(格式見附圖)。
3、無法按第1、2點要求辦理的企業,已開0%稅率發票的需紅沖,重開13%稅率增值稅普通發票視同征稅處理(銷項稅額=(出口貨物離岸價-出口貨物耗用的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金額)÷(1+適用稅率)×適用稅率)或重開“免稅”增值稅普通發票并轉出對應的進項稅額(填報到附列資料二第14欄,若無法準確核算,參考此計算方法:進項稅額轉出額=(免稅銷售額/內外銷所有銷售額)*全部進項稅額)。